活・出行

策略 6:
安全共融 健康活力樂出行

推動出行與健康生活深度融合,提供更多個人化出行選擇,系統構建以人為本的綠色出行網絡。

建議 22 - 安全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

電動可移動工具已在世界各地不同城市成為新興的個人出行模式政府一直以來擁抱綠色出行的新科技和創新發明,期望在適當的規管下,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將能與騎單車一般,配合新發展區及新市鎮的單車徑發展成為個人綠色低碳出行的另一選擇。

政府將引入規管框架從電動可移動工具本身、其使用者及訂定合適的行駛路段三方面進行規管,讓電動可移動工具可以安全地在合適的地點使用。另外,我們建議於「運輸交匯樞紐」內設置配套設施,如儲存設施或停泊位置等,以支持電動可移動工具作短途或首/尾程接駁的應用。

建議 23 - 引入兩個等級的單車徑系統

為鼓勵以單車作為日常出行模式,我們建議引入兩個等級的單車徑系統,分別是「單車主幹道」與「地區單車徑」。「單車主幹道」將提供直接且高效的路線,連接「運輸交匯樞紐」、鐵路站與其他主要目的地,「單車主幹道」亦會設置單車友善過路設施,提升騎行效率;而「地區單車徑」則深入區內其他不同發展用地,鼓勵市民日常生活以單車代步。新發展區將建設全面單車徑網絡,目標在200米範圍內連接九成以上住宅用地,並連接「運輸交匯樞紐」、海濱及綠化資源。

建議 24 - 按土地用途需求提供足夠單車泊位和其他配套設施

在推廣使用單車和電動可移動工具方面,提供充足的單車泊位和其他配套設施至關重要。我們建議將單車泊位納入為土地用途的附屬設施,按土地用途配備足夠的單車泊位,以增加新發展區的單車泊位供應。此外,我們也會繼續在各新發展區物色合適地點增加公眾單車泊位,以供市民及共享單車停泊之用。如新的單車泊位要求能在新發展區內落實應用,我們預計將來總共在新發展區提供超過130 000個單車泊位。另外,我們鼓勵在「運輸交匯樞紐」設置儲物櫃、維修工具等設施,以鼓勵市民使用單車作為首/尾程接駁。

建議25 - 加快推進優化步行環境措施

面對社會高齡化趨勢,我們將採取多項措施加強行人過路安全,締造「行人友善」的步行環境。首先,我們會在更多合適地方推動「低速行車限制區」,並優先於學校、街市及老人中心附近應用,以加強行人安全。

我們將在合適路口透過「實時交通燈號調節系統」根據行人與車流狀況實時調整燈號時間,以減少行人等候時間並提升通行效率。此外,我們亦將繼續優化無障礙通道設施,包括安裝約13 000組新一代電子行人過路發聲裝置,以便利視障人士及其他市民安全過路。

此外,我們會將「對角行人過路處」推展至另外15個合適的路口,預計於2026年起分批完成,並會在新發展區及現有的合適路口擴大「對角行人過路處」應用,讓行人以較短距離橫過至對角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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